欧洲专利制度(授权后阶段)与中国专利制度有哪些主要区别?
(1) 欧洲专利的官方语言为中法德,欧洲专利通过审查后,如申请语言为英语,需要将授权的权利要求翻译成另2种官方语言,并且在授权公告后3个月内,按生效国国家专利法规定,办理生效手续。中国专利无此程序;
(2) 欧洲专利授权后9个月内,第三方可以对授权专利提出异议,9个月后,如对专利有质疑,则需要到各个生效国分别提出无效程序。中国专利授权后,对专利的质疑只有无效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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