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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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统一专利体系于2023年6月1日正式启动

   一、背景介绍 2023年6月1日,欧洲《统一专利法院协议》(UPCA)正式开始生效,欧洲统一专利(Unitary Patent,简称UP)和欧洲统一专利法院(Unified Patent Court,简称UPC)同步启用。 当前加入《统一专利法院协议》的国家有:奥地利、比利时、保加利亚、丹麦、爱沙尼亚、芬兰、法国、德国、意大利、拉脱维亚、立陶宛、卢森堡、马耳他、荷兰、葡萄牙、瑞典 、斯洛文尼亚(共17个国家)。 传统欧洲发明专利(目前仍为有效途径)、统一专利(新增可选择途径)对比图:

   二、统一专利(默认统一专利法院管辖) 统一专利,可以在已经批准了《统一专利法院协议》的欧盟成员国境内获得统一保护效力。 优点:1.性价比高,简化了欧洲专利授权的生效程序及成本,申请人可以通过一次申请在多达24个欧盟成员国获得保护。 2.简化续展程序,降低了维持的成本。专利权人只需向欧洲专利局缴纳一笔年费,即可在所有批准了《统一专利法院协议》的欧盟成员国维持有效性。统一专利的续展费由四个国家的年费之和来进行计算:德国、法国、英国和荷兰。 缺点:1.选择统一专利方式的生效国只能全部国家捆绑一起转让。 2.对于续展维持(年费)方面,权利人不能自行决定统一专利在不同国家的生命周期,若不缴年费,将丧失统一专利方式所有生效国的专利权,无法只维持部分国家有效。 3.最大弊端在于一次无效诉讼即可能导致权利人在所有UPC缔约国失去专利权。

   三、统一专利法院 统一专利法院,对统一专利具有专属管辖权,其裁决将对所有批准了《统一专利法院协议》的欧盟成员国有效。 优点:提供了更简单、更快捷、更具成本效益的争议解决程序,当事人无需在不同的UPC生效国分别发起专利诉讼。 缺点:统一专利法庭做出的裁决在所有参与的欧盟成员国境内均具有约束力,所有UPC生效国专利效力被捆绑生死,对发起进攻方是利剑,对被攻击方则是威胁和风险。

   四、请求退出统一专利法院管辖 (Opt-out request)考量 统一专利法院将在已批准UPC协议的国家中,默认对传统生效方式获得的专利权拥有统一专属管辖权。所以,在UPC启动前的过渡期,专利权人可以选择"退出"统一专利法院,选择退出后,欧洲专利申请,包括已获授权且生效的欧洲专利将不受统一专利法院的管辖,相关专利诉讼案件只能在单独的国家分别进行,从而仅接受各个国家法院的管辖。 时间考量: 日出期(最佳提出期):2023年3月1日至2023年6月1日前。 2023年3月1日起,在7年或14年的过渡期内也可以退出。但如果"退出"请求没有在"日出期"内提交,并且第三方也已经在统一专利法院发起诉讼,那么将无法退出。 在"过渡期"内,可以撤回之前提交的"退出"请求,但是撤回之后,不能再次选择退出。 提出考量: 如果专利权人是发起诉讼的一方,那么选择留在统一专利法院的管辖范围内将更有利。如果专利权人是被诉讼的一方,"选择退出"则可以规避被单一撤销的风险,以确保专利资产不受到集中攻击。 建议: 在统一专利体系运行的初期,最好至少为高价值专利办理退出请求,一方面预防被他人集中撤销的风险,另一方面可以先观望,未来如果专利权人希望在统一专利法院实施其欧洲发明专利,那么在统一专利法院发起诉讼行动之前撤回自己的退出请求即可。但这种作法也有风险,假使Opt-out期间已有第三人在个别国家法院提出诉讼,就无法撤回Opt-out,相关诉讼只能在各国法院进行,无机会再改以UPC作其管辖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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