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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欧洲专利局(EPO)与柬埔寨签署的专利有效性协定生效

   2017年1月23日柬埔寨国务大臣兼工业及手工业部部长占蒲拉西(Cham Prasidh)同欧洲专利局主席Benoît Battistelli共同签署了一份协议,该协议的内容旨在将欧洲专利的保护扩大至柬埔寨。

   该协定已于2018年3月1日开始生效。在协议生效之后提交的欧洲专利申请可以指定柬埔寨为生效国。需要指出的是,由于目前柬埔寨专利法还不保护医药产品,医药产品的专利并不在该协议的保护范围之内。

   如果申请人想指定柬埔寨为生效国,需要额外缴纳该国的生效费,缴纳时间为欧洲专利局发出的欧洲检索报告的公布日起6个月内或者在国际申请(即PCT申请)进入欧洲阶段的时候。缴纳该生效费后,该欧洲专利可以在授权公告日起3个月内到柬埔寨工业和手工业部办理生效手续,申请人需委托柬埔寨的代理人提交相关申请表格、委托书、欧洲授权文本以及发明名称、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的英语及高棉语版本并缴纳相关的费用。

   欧洲专利局(EPO)授权且在柬埔寨生效的欧洲专利将与柬埔寨国内的相应专利具有相同的法律效力,并且受柬埔寨有关专利法律的约束。

   目前,除柬埔寨外,EPO还与摩洛哥、摩尔多瓦共和国以及突尼斯签订了类似的有效性协定,这使得每项欧洲专利申请以及欧洲发明专利的效力将可扩大至44个欧盟及非欧盟成员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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