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专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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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国专利商标局关于定义权利要求术语的术语表的试点项目于2014年6月2日启动

   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宣布开展新的术语表试点项目,从而不断努力强化美国专利制度。该试点项目将于2014年6月2日开始,并持续到2014年12月31日,其目的是通过鼓励和规定专利申请人使用术语表来提高计算机软件相关专利申请的说明书中的权利要求的清楚性。参与术语表试点项目要求申请人在专利申请说明书中通过术语表部分来定义在专利权利要求书中使用的术语。被该试点项目接受的专利申请将获得加快处理,其在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发出之前将被放置于审查员的特殊案卷中,具有优先发出第一次审查意见通知书的特殊的地位。
   为了符合该项目的条件,专利申请必须分配给USPTO技术中心2100、2400、2600或技术中心3600的商业方法领域。USPTO已经取消了该试点项目的申请费用。
   希望参与该术语表试点项目的申请人必须于该符合条件的专利申请的申请日提供:(1)一份使用表格PTO/SB/436制成的特殊请求书(标题为"基于术语表试点项目的特殊证明书和请求书");和(2)一份正式的术语表部分作为专利申请说明书的一部分。表格 PTO/SB/436可以点击网址http://www.uspto.gov/patents/init_events/glossary_initiative.jsp获得。使用该表格将有助于USPTO快速确定术语表试点项目的提交以及便于及时处理该提交。
   如果该申请权利要求书要求一个或多个外国申请的优先权,每个外国申请的副本必须在递交该申请时同时递交。如果任一在先申请(美国或外国)不是用英文撰写的,该在先申请的英文翻译文本以及说明该翻译是准确的声明必须在递交该申请时同时递交。这一规定可以确保审查员及时获得所需的文件,从而帮助审查员确认在术语表中的定义能够获得优先权文件的支持。
   在提交时,该申请必须包含至少一项权利要求,但不超过四项独立权利要求和总共30项权利要求。该申请不能包含任何多项从属权利要求。
   该术语表部分应当包含权利要求术语以及申请人认为满足该公告要求的适当的其他术语的定义。该术语表必须用一个标题来标识放置在原始说明书的详细描述部分的开头,并在提交申请时提出。该术语表不能是:如单独的页,说明书附录或信息披露书的一部分。此外,该术语表不能在申请的申请日之后提交。
   应视情况而定是否参与该术语表试点项目。显然,参与该术语表试点项目将加快审查过程,可能增加该申请快速获准的机会。但另一方面,该术语表本身可能被用于将权利要求术语解释为较窄的定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