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复审委员会作出第20051号无效宣告请求审查决定,宣告武汉中新化工有限公司名称为“一种印制电路板制造过程中杀生的方法”(专利号200610019971.6)的发明专利全部无效。
此前,“武汉中新化工有限公司”在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起诉新创友客户“深圳市捷普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和深圳市生利电子制品厂”侵犯其上述发明专利的专利权。在诉讼中提出现有技术抗辩的同时,新创友公司专利代理人赵烨福代理无效宣告请求人“深圳市生利电子厂”向专利复审委员会提出上述专利无效宣告请求,完成后续的意见陈述及口审辩论并最终成功使原告专利的权利要求全部无效。该决定为新创友客户“深圳市捷普利电子科技有限公司和深圳市生利电子制品厂”在与原告“武汉中新化工有限公司”的专利侵权诉讼的全面胜诉打下坚实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