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专利
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正文

美国专利商标局新收费标准自2013年3月19日起生效

    美国专利商标局(USPTO)近期公布了一份修改后的专利收费方案,规定2013年3月19日及以后收缴的所有费用都将发生调整。尽管这是自《莱希-史密斯美国发明法》授权专利商标局可自行定价以来该局采取的首次定价行动,但自上述法案通过至今,这已是专利商标局的第三次费用上调(之前的两次分别是2011年9月26日和2012年10月5日)。除个别费用外,大多数审查期间的费用都面临上涨。下面将对更改后的收费情况做一个简要总结。
    申请费
    2013年3月19日及以后提交的美国临时、非临时、外观设计以及美国国内阶段申请的申请费将上调。尽管请求优先审查的费用将下降,但美国专利商标局针对三项以上及多项独立权利要求大幅提高了费用。此外,2014年1月1日及以后在专利商标局提交PCT申请的费用也将上涨。
    延期及申请继续审查费用上调
    延期和申请继续审查(RCE)费用也将自2013年3月19日起上涨。对于申请继续审查,美国专利商标局已经建立了一个体系,通过大幅上调第二个及后续继续审查申请的费用,鼓励申请人在一份申请中只递交一个继续审查申请。在一份专利申请中,大型实体提出第一个继续审查申请的费用是1200美元,第二个及后续每个此类申请费用为1700美元。
    申诉费用调整
    美国专利商标局将首次对在审查员未能解决案件时、该局将申诉状转交至专利审理与申诉委员会(PTAB)征收一笔额外费用。尽管申诉通知书的费用上涨,但是专利商标局将取消提交申诉状的费用。据美国专利商标局估算,如果不将案件转交到委员会,提出一次申诉的成本将能降低约37%。不过,被转到委员会的申诉的费用将上浮约122%。
    维持费上涨
    美国专利商标局将上调专利维持费,专利维持3.5年、7.5年和11.5年的费用将分别上涨39%、24%和54%。
    单方复审和补充审查费用调整
    继去年大幅上调单方复审费用后,自2013年3月19日,美国专利商标局将下调单方复审费用,下调幅度约为三分之一。补充审查的费用也将下降。
    授予后程序费用
    针对双方互审和授予专利权后审查,美国专利商标局现在规定须缴纳以下费用:
    1. 申请费,以及对超过20个的每个权利主张征收超额权利要求费;
    2. 美国专利商标局责令进行上述审查时须缴纳启动相关程序后的费用(post-institution fee),且如果审查的权利要求数量超过15个,还需缴纳超额权利要求费。
    如果未发生任何超额权利要求费,美国专利商标局估算,双方互审和授予专利权后审查的费用将降低约14-15%。启动申请人调查程序(derivation proceeding)的费用将仍然为400美元。
    自2014年1月1日起下调的费用
    授予专利时的应缴费用下调:自2014年1月1日起,美国专利商标局将取消专利公布费并减少授予费。由此,实用专利授予时须缴纳的费用将下降约54%,外观设计专利约下降45%。
    取消电子录入费:对于2014年1月1日及以后的电子录入委托,美国专利商标局将取消委托录入费。
    新的收费计划还为“微型实体”和小型实体提供了75%和50%的费用减免。“微型企业”是指满足特定严格要求的小型实体申请人,这些要求包括收入情况以及提交的申请少于4件,或是为美国高等教育机构。
    下表将美国专利商标局从2012年10月5日到2013年3月18日这段时间的部分收费情况与2013年3月19日以后的进行了对比。

    由于授予时费用的下降以及消除了委托录入费,美国专利商标局审查一份基础申请在授予时应收取的总费用(即没有超额权利要求费、多项复数权利要求、页数超额费或延期费)实际上也许将下降约24%。基于同样的原因,在待决申请进展到批准阶段时,这些申请的申请人也将面临费用减免。不过,这些申请人也许会考虑待决申请须缴纳的新费用以及专利授予后的延展费带来的影响。在某些情况下,在费用变动之前尽早缴纳适用的费用也许是个有利的选择。
    此外,美国专利体系从发明在先转变为申请在先的分界点为2013年3月16日。由于这一日期与费用上涨日期(2013年3月19日)过于接近,申请人在提交新申请时也许会进行策略研究,以便将两方面变动都考虑在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