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最终OA发出之后,只能针对权利要求中已记载的要素作出进一步限定 最终OA发出以后,一项权利要求不允许加入新的要素。 例如,权利要求2和3均从属于权利要求1,而附加的要素不同, 不能修改权利要求3使其从属于权利要求2。 建议 答复第一次OA时,修改所有的从属权利要求,使其从属于尽可能多的权利要求。 → 从而在将来有更大的自由对权利要求的内容进行组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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