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实用新型专利公报的内容

    实用新型专利公报包括实用新型专利权授予、保密实用新型专利、实用新型专利事务和授权公告索引。
    1.实用新型专利权授予
    实用新型专利申请人根据专利局作出的授予专利权通知和办理登记手续通知,按时缴纳专利登记费、授予专利权当年的年费和其他有关费用后,该专利申请进入授权公告准备,并予以公告。
    实用新型专利权授予公告的内容包括:著录事项、摘要和摘要附图。著录事项主要包括:国际专利分类号、专利号、授权公告号(出版号)、申请日、授权公告日、优先权事项、专利权人事项、发明人事项、专利代理事项、实用新型名称。
    申请人在申请时对同样的发明创造已申请发明专利作出说明的,应予以公告。
    2.保密实用新型专利和国防实用新型专利
    保密实用新型专利只公告保密专利权的授予和保密专利的解密,保密专利公告的著录事项包括:专利号、申请日、授权公告日等。
    保密实用新型专利解密后,在专利公报的解密栏中予以公告,出版单行本。
    国防实用新型专利权的授予和解密的公告参照上述规定执行。
    3.实用新型专利事务
    实用新型专利事务公布专利局对实用新型专利申请和实用新型专利作出的决定和通知。包括:专利权的全部(或部分)无效宣告,专利权的终止,专利权的主动放弃,避免重复授权放弃实用新型专利权,专利权的恢复,专利权的转移,专利实施的强制许可,专利实施许可合同的备案,专利权的质押、保全及解除,专利权人的姓名或者名称、地址等著录事项的变更,文件的公告送达,专利局的更正,其他有关事项等。
    4.授权公告索引
    实用新型授权公告索引包括国际专利分类号索引、专利号索引、专利权人索引和授权公告号/专利号对照表索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