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申请专利
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正文

降低商标续展费、变更费等(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关于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9〕914号)的通知,为进一步加大降费力度,切实减轻社会负担,促进实体经济发展,经研究,决定降低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

   涉及知识产权部门的费用如下:

   (一)受理商标续展注册费收费标准,由1000元降为500元。

   (二)变更费收费标准,由250元降为150元。

   (三)对提交网上申请并接受电子发文的商标业务,免收变更费,其他收费项目,包括受理商标注册费、补发商标注册证费、受理转让注册商标费、受理商标续展注册费、受理续展注册迟延费、受理商标评审费、出据商标证明费、受理集体商标注册费、受理证明商标注册费、商标异议费、撤销商标费、商标使用许可合同备案费,按现行标准的90%收费。

   本通知自2019年7月1日起施行。

   来源: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

   

   新创友,发明专利代理专家,

        电话:0755-8367188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