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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PP》知识产权谈判 对我国的影响及其应对策略

    TPP知识产权谈判对我国的影响

    (一)TPP知识产权谈判对我国对外贸易的影响

    当多边知识产权保护协议的谈判陷入僵局时,就将知识产权问题与双边贸易协议挂钩。

    当年,美、欧、日等国主导《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将知识产权与国际贸易挂钩,即是为了将国际知识产权保护标准予以提高,并赋予其强制执行力。时至今日,以美国为首的知识产权发达国家,对国际知识产权保护标准并不满意,正试图通过《反假冒贸易协定》、TPP等途径达到进一步提高保护水平的目的。

    目前,TPP知识产权谈判将中国排除在外,不代表其永远将中国排除在外。实际上,美、欧、日目前在极力建立世界知识产权新保护标准的过程中,为了减小阻力,故意将中国、俄罗斯、巴西、印度、南非等新兴发展中大国排除在外,以利于尽快达成既定协议。待协议达成并实施后,再通过经济贸易乃至政治社会因素向这些发展中大国施压,这个过程中一般会采取各个击破的方式逼人就范,最终达到全盘提高国际知识产权保护标准的目的。

   从国际经济贸易的角度来看,TPP一旦谈判成功并达成最终协议,将对我国的对外贸易和相关产业产生间接影响乃至直接影响。

    虽然我国因为没有加入TPP而不受其制约,但我们的对外贸易将会受到很大影响,因为我国在向TPP成员国出口商品时,很可能会因为知识产权问题遇到阻碍,或遭到不公平待遇,甚至会被拒之门外,毕竟TPP成员国多数都是我国的重要贸易伙伴。

    TPP针对各国如何实施他国的知识产权从法律方面制定了严格的标准,我国虽然不是TPP参与谈判国,最终达成的TPP知识产权规则也不会对我国产生强制力,但TPP成员国的知识产权法律制度会受到TPP的严格限制。TPP知识产权规则生效后,协议成员国将可能对进行贸易活动的中国企业实施更加强硬且严格的知识产权监督。毕竟,TPP的一些知识产权规则已明显超出了《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规定的条件,这些高保护标准的条款可能会干扰《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议》中权利和义务的良好平衡,对世界贸易组织既存的多边体制产生影响,同时也对我国的对外贸易产生消极影响。

    (二)TPP知识产权谈判对我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影响

    对于我国知识产权制度来说,TPP的影响包括两个方面:一是现实的直接影响,二是潜在的间接影响。

    从现实的直接影响来看,TPP知识产权谈判文本解密,且不论美国是有意为之还是不得已为之,这个文本已经对包括中国在内的利益攸关国家施加了直接影响,各国一定程度上都在评估和研究该文本的内容,就其与本国的知识产权制度的共同性及衔接性、差异性及冲突性作出分析,以提出有针对性的应对举措。

    从现实的直接影响来看,TPP知识产权谈判文本解密,且不论美国是有意为之还是不得已为之,这个文本已经对包括中国在内的利益攸关国家施加了直接影响,各国一定程度上都在评估和研究该文本的内容,就其与本国的知识产权制度的共同性及衔接性、差异性及冲突性作出分析,以提出有针对性的应对举措。

    目前,中国知识产权制度体系已基本完备,但各项具体制度仍处于不断完善之中,包括立法、司法、执法等。

    从知识产权国际保护水平来看,我国知识产权立法、司法和执法制度和规则基本符合《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协定》的要求,并在一定程度上有所超越——我国的很多具体知识产权规则上已采纳了知识产权先进国家的经验做法。

    从TPP知识产权谈判内容与我国知识产权制度比较来看,TPP知识产权内容将会对我国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和具体制度设计产生影响。我国应该考虑TPP知识产权规则的利害关系,从利于国内知识产权制度完善、利于国家知识产权产业发展的角度对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和具体制度设计作出必要的调整。

     从知识产权具体规则来看,TPP知识产权谈判无论结果如何,都会对我国知识产权立法、司法、执法产生或大或小的影响,我国知识产权制度中的一些具体规定的设计需要考虑TPP知识产权规则的积极方面或消极方面,例如,我国知识产权刑事保护门槛、禁令、损害赔偿、数字环境下执法、边境执法等问题。

    我国针对TPP知识产权谈判的应对策略

    我国商务部部长在2014年全国两会期间公开宣称:"中方以包容开放态度,高度关注TPP谈判。"对于TPP知识产权谈判可能的走向、未来扩容及其对国际知识产权制度的影响保持关注,对我国加入或不加入TPP知识产权谈判的可能性及其利弊关系加以分析,对我国当前和未来的应持立场和策略加以考量,是我们在提出针对TPP知识产权谈判的对策时应该思考的问题。

    (一)TPP知识产权谈判的未来前景分析

    TPP的经济和战略意义与其争议是共存的,该协议的细节是否能够反映合理的政策是非常重要的,知识产权谈判进展并不能算乐观。虽然TPP的知识产权规定还没有形成定稿,但看起来是美国为保护其内容产业而尝试将其国内知识产权法律出口到国外,其指向的出口地区甚至包括那些国内法律框架还不完备的国家。[14]其一揽子谈判方式增加了谈判的难度。根据TPP谈判所采取的一揽子方式,只要有一个问题没有取得一致,就有可能"绑架"整个谈判进程。尽管不时有消息称,某某章节已经谈妥"关闭",但是按照该原则,不到所有章节达成一致,任何一个章节都有被重新打开的可能。另一方面,随着参与谈判成员的扩大,达成一致的难度也将进一步增大。

    TPP知识产权谈判前景可期但尚存不确定性,包括其最终文本、缔约方的范围、知识产权多边体系和自由贸易协定双边体系的发展、发展中国家的态度分化、发达国家与发展中大国的实力对比等因素均处于动态变化之中。由于发展中国家及代表公共利益的公民社会组织的反对,发达国家推动的准多边国际体制的扩张之路并不平坦。TPP知识产权谈判更是遭到了前所未有的国际性的抵制和抗议。

    有批评者认为,如果采用美国的提议,可能会颠覆既有的基于最低标准而实现平衡的国际框架,会创建迄今为止所有自由贸易协定中最高的知识产权保护和执法标准,势必会导致很多TPP成员国从药品、教科书到互联网信息等大批消费品价格高涨而获取量锐减,这对任何TPP成员的创新以及本土经济活动没有一点好处。[17]作为一个旨在促进多边贸易的区域性协议,不管成员国有哪些,非排他性和符合各国根本利益才是最终目标。

    在知识产权谈判上,由于美国过于强势并有强加于人的嫌疑,因此,部分谈判方有所抵触美国越来越强势的做法。

    积极主导TPP知识产权谈判,美国的真实目的是企图先行排除干扰,建立合乎自身利益的知识产权新秩序,再强迫其他国家被动接受,这与当年美、日、欧将知识产权问题纳入世界贸易组织体系如出一辙。美国为了尽早达到TPP谈判的目的,在继续笼络既有谈判方的同时,已成功拉拢日本加入,但日本对于TPP谈判亦有其自身的重要利益诉求,这一定程度上也为TPP谈判前景增加了额外的不确定性。在强调前景有着不确定性的同时,我们必须指出,由于美国非常重视TPP谈判,因此,不久的将来达成一揽子协议是非常可能的,也是早晚将会实现的事情。届时,知识产权谈判作为TPP谈判的重要一部分,亦会在美国的压力下和各国之间的妥协下达成一致。

    (二)国家内部战略和外部战略的采取

    从国家的内部战略上,我国应进一步完善知识产权制度,加强知识产权保护和运用,加快创新型国家建设步伐。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了巨大成就,但不可否认的是,我国的经济结构还很不合理,低端经济产业形式所占比重过高,经济社会发展的创新力明显不足。这其中的重要原因与我国知识产权战略、知识产权制度没有落实到位有关。今后,我国在调整经济社会发展方向,转变经济增长方式,加强创新型国家建设方面,应该以知识产权制度为核心,向世界发达国家借鉴经济转型的经验做法,通过知识产权制度从根本上实现创新经济的良性发展。

    从这个角度说,虽然TPP知识产权制度是美国主导的高标准知识产权保护制度,但其仍有值得借鉴之处,例如其中对于技术创新的专利保护和版权保护,如果适当引入到我国的知识产权制度中,以此促进我国相关高新技术产业的发展,带动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创新,是有积极意义的。

    从国家的外部战略上,为了避免可能出现的不利局面,我国应有准备地从纵向和横向两个方面采取一定的策略。

    从纵向的策略看,就是团结广大发展中国家,将连同知识产权在内的外贸和经济合作推向深入,形成紧密团结的相互依存相互促进的经济体。从横向的策略看,就是要注重区域经济体的协调,有重点地形成国家间的伙伴关系,特别是注重与我国有着重要贸易往来的区域或国家形成双边或多边伙伴关系。

   无论是纵向的策略,还是横向的策略,其中的重点是不回避知识产权问题。我们应该充分认识到,知识产权问题与双边贸易或多边贸易紧密结合已经成为一种不可逆转的世界潮流。

    今后,我国一方面要从自身修炼上做好内功,力争早日跻身知识产权发达国家行列,拥有完善的知识产权制度和强大的知识产权产业;另一方面也要占据对外贸易的有利地位,以健康、强大的经济竞争力为后盾,成为知识产权输出国,享受知识产权国际贸易的丰厚回报。

    所以,从国家战略的高度,牢牢把握知识产权保护的最新国际趋势,充分注意TPP知识产权谈判带来的强保护趋势和具体的规则变化以及其他的关联趋向,是我们掌握主动、避免被动的应然之举。

    (三)对于美国和日本提出有效的应对策略

   对于美国与中国之间的知识产权问题,我们不应刻意回避,而应该主动应对,这中间既要从宏观上把握好认识尺度,又要从微观上处理好技术环节。

    在认识上,我们应该认识到,中美之间的知识产权矛盾并非不可调和,正如美国前国务卿希拉里middot;克林顿2013年1月在"卸任演说"中谈及错综复杂的中美关系时所说:"中美已建立了具有足够广度和弹性的关系,太平洋足够大并能容得下中美两国,美国将继续欢迎中国的崛起。我们正在试图书写一个老问题的新答案:当一个老牌强国和一个新兴强国相遇时会有何结果?为了写好这个新答案,双方必须能够随时调动所有的杠杆,因此两国通过中美战略与经济对话扩大了高层交往,议题涵盖了知识产权等新挑战。"

   同时,在技术环节上,我们也应该主动寻求美国国内对我们有利的社会力量的支持,化被动为主动。

    从目前反馈的情况看,美国国内对于TPP知识产权谈判的态度并不一致,基本可以分成三个阵营:一个阵营是执政的美国政府以及知识产权利益部门(主要表现为以知识产权为核心利益的企业集团),他们积极倡导TPP知识产权谈判并力争早日按其所愿达成协议;第二个阵营是公众团体、社会组织以及部分学者,他们对于TPP知识产权的高标准同样持怀疑态度,对TPP知识产权谈判采取的保密方式持反对意见;第三个阵营是保持中立的普通民众和社会机构,他们认为TPP知识产权谈判无关其生活,因此并无过度兴趣参与。其中,我们可见的反馈声音主要来自第一、第二个阵营,这也主要是各自阵营基于自己的利益需要而发出的号召。

   其实,为了尽可能化解TPP知识产权谈判可能对我国产生的消极影响,我们可以考虑适当利用美国国内的相关平台:美国国内很多社会力量对于其国内知识产权利益部门变本加厉一味提高知识产权保护标准是持反对意见的,这从美国知识产权利益部门曾经力主通过的两个法案"美国反在线盗版法案(SOPA)"、"保护知识产权法案(PIPA)"最终失败的例子就可以看出来。[19]所以,借助美国的反对力量消除TPP知识产权谈判的消极影响并非不可能。其中,通过相关信息渠道关注TPP知识产权规则的具体变化,对于我们论证TPP知识产权谈判对我国的影响具有积极意义。

    就知识产权保护水平的提高来看,日本与美国有着共同利益,但这种共同利益完全可以通过《反假冒贸易协定》来实现,不必再通过TPP重新费一次力气做同样目的的事情,这是日本人和美国人完全想得到的。实际上,日本和美国携手促进TPP谈判,更是为了实现其他方面的共同利益诉求和战略目的。对于美国来说,它绝不愿意和容许亚洲乃至太平洋地区的主导权旁落到中国手中,对于日本来说,它绝不愿意和容许东亚乃至亚洲地区的主导权旁落到中国手中。可以说,日本执意成为TPP的一员算的不仅仅是经济账,背后更隐含了战略意图。"若加入谈判就可以作为重要成员主导制定规则。"日本若加入TPP,美日GDP总量将占TPP加盟国GDP规模的91%,TPP将成为事实上的"美日自由贸易协定"。这就形成共同领导的局面,日本可以借助美国的亚太再平衡战略,在经济上保持对中国的优势,以削减中国的潜力优势。日本对签署有着更大经济利益的中日韩自由贸易协定态度消极,而对TPP情有独钟,确实有排挤中国的意图。[20]而事实上,日本是否加入TPP的背后,也是中美两大国的较量。

    为此,中国必须考虑向周边各国"分散风险",充分利用自身巨大的市场优势,继续推进中日韩自由贸易协定及"东盟+3"等东亚战略。

   (四)重视发挥中日韩自由贸易区和东盟"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的特殊作用

    美国前国务卿赖斯在《金融时报》上写了一篇文章,认为遏制中国的最有效的方式就是区域经济制衡,即用TPP来拆解中日韩自由贸易区。这样的言论不能说是绝对代表美国针对中国的战略举措,但起码部分反映出了美国加强区域经济联合以制约中国崛起的意图。所以,根据美国的战略意图和重回亚太的实际行动来思考中国的应对策略,有针对性地在我国的家门口与美国展开必要的竞争是争取战略主动的必要之举。

    从应对TPP知识产权谈判的目的出发,我国应该额外重视东盟和中日韩自由贸易区的特殊作用,尽可能加快中日韩自由贸易区谈判,重点加快"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RCEP)谈判,在区域性或国家间自由贸易协定中加入知识产权内容,有意识地建立具有共同利益诉求的伙伴关系,抑制或排除TPP知识产权不利因素的潜在影响。同时,在世界贸易组织、世界知识产权组织等多边体系中积极参与并力争主导,对TPP施加间接影响。以掌握战略主动,避免美国先期达到目的从而使我国陷入可能的被动局面。

    值得关注的是,东盟对于中国经济发展意义举足轻重。中国已经连续三年为东盟的第一大贸易伙伴,东盟是中国的第三大贸易伙伴。东盟10国与6个自由贸易区伙伴国(自贸伙伴国)中国、日本、韩国、印度、澳大利亚和新西兰已正式启动了"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谈判。建成后,包括东盟10国和6个自贸伙伴国覆盖约30亿人口、区内经济总量接近20万亿美元(约占世界经济总量1/3)的自贸区,将成为世界最大的自贸区。

    按照预计时间表,"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谈判将于2015年底完成并运行。TPP与"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有一个重大分别:前者并不包括中国在内,但后者把这个世界第二大经济体视为一个重要角色。"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一旦建成,对于中国统筹双边、多边、区域次区域开放合作,提高抵御国际经济风险能力意义重大。但TPP也在寻找更大的可能,韩国、印度等有关国家和地区正成为TPP努力的新方向。

    所以,我国加快"区域全面经济伙伴关系"的构建和谈判,是赢取战略主动的关键。并且,在今后我国构建区域性、多边性、双边性经济伙伴关系的谈判中,不应回避知识产权问题,而应该根据区域、多边或双边关系的特点,加强知识产权制度谈判,达成知识产权规则共识,掌握区域性乃至国际知识产权规则设定的主导权。需要强调的是,从长远战略看,作为一个历史久远、继往开来的成长中的地区大国和世界大国,中国只能坚持创新发展和完善知识产权制度,不可过于倚重外来助力,古今中外的经验莫不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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