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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商标官费降为600元!

    国家发展改革委近日发布"财政部关于降低住房转让手续费受理商标注册费等部分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的通知【发改价格[2015]2136号】。通知中规定,自2015年10月15日起,受理商标注册费由现行的 800 元(限定本类 10 个商品。10 个以上商品,每超过 1 个商品,每个商品加收 80 元),降为600 元(限定本类 10 个商品。10 个以上商品,每超过 1 个商品,每个商品加收 60 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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